根据糖尿病与妊娠的关系,可分为两种情况:
1、糖尿病的妇女怀孕了;
2、怀孕前血糖是正常的,怀孕以后发现血糖升高,得了糖尿病。
有一部分妊娠期糖尿病的妇女,在生产以后血糖可以自动恢复到正常,这一部分患者就叫妊娠期糖尿病。如果妊娠期得了糖尿病,生产以后血糖仍然没有恢复,那这部分患者就是糖尿病的患者。
根据致病因素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1.年龄大于35岁;
2.直系亲属中已出现过妊娠糖尿病病人;
3.原来有过糖耐量异常的病史,或者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;
4.原来有不明原因的流产、死胎以及死产史,或者是有胎儿畸形、羊水过多、巨大儿分娩史;
5.肥胖,妊娠前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20%,或者妊娠后盲目增加营养,进食过多,活动过少。
所以,如果发现存在这些高危因素,要及时做糖筛试验,当糖筛实验异常时,就可以诊断为妊娠糖尿病,需要积极干预治疗。